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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登日期
 2009.5.27
標題
 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函示:各稽徵機關核發之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稅籍登記證明文件一案,詳見內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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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函示:各稽徵機關核發之營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稅籍登記證明文件一案,請見轉載網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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