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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登日期
 2011.4.26
標題
 內政部為因應99年10月21日公司登記規費準則修正,自100年3月起,經濟部提供民眾登記文件影本時所加蓋之印章字樣,由「抄錄專用章」變更為「影印專用章」。
內文
 內政部為因應99年10月21日公司登記規費準則修正,自100年3月起,經濟部提供民眾登記文件影本時所加蓋之印章字樣,由「抄錄專用章」變更為「影印專用章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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