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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登日期
 2012.1.4
標題
 新北市政府訂於今(101)年7月16日起與金門縣政府共同實施「跨越海峽、地政好厝邊」便民服務計畫,民眾申辦不動產坐落金門縣轄區之土地登記、複丈案件,可由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代為收件,再寄送至金門縣地政局受理申請,案件辦理完畢後須檢還之文件藉由郵遞方式寄送到家,不用請假搭飛機親赴金門登記機關送件、領件
內文
 新北市政府訂於今(101)年7月16日起與金門縣政府共同實施「跨越海峽、地政好厝邊」便民服務計畫,民眾申辦不動產坐落金門縣轄區之土地登記、複丈案件,可由新北市中和地政事務所代為收件,再寄送至金門縣地政局受理申請,案件辦理完畢後須檢還之文件藉由郵遞方式寄送到家,不用請假搭飛機親赴金門登記機關送件、領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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