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刊登日期
2025.8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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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 公告致昇實業有限公司未依『新北市新店區秀水段127地號土地申請綠建築設計容積獎勵協議書』履行承諾事項。 說明:查致昇實業有限公司未依前揭協議書第3、4條規定,於本案申請使用執照時,繳納保證金合計新臺幣193萬7,754元整,並於使用執照核准翌日起2年內,取得綠建築分級評估「鑽石級」之綠建築標章,且經該府多次函告仍未履行相關承諾事項,特此公告周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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